專注條碼技術19年
條碼系統應用集成服務提供商
商品條形碼對于廣大老百姓來說,最熟悉不過了,現在去超市購物結算的時候,在收銀產前臺,掃描的就是條形碼。作為商品的代用身份證,有條形碼的商品當然更讓老百姓放心。但是近年來不少不規范甚至假冒的條形碼充斥著市場,不僅讓有些商品質量不過硬的產品蒙混過關,同時也擾亂了正常的經營秩序。國家新的《商品條碼管理辦法》已于今年十月一日正式實施,辦法對市場上商品條形碼的使用規范做了進一步明確。
假的條形碼商品質量無法得到保證
因為具有結算準確快捷、方便統一管理等優點,目前,浙江省杭州的大小超市商場所銷售的商品上幾乎都用上了條形碼,生產企業想把產品打入超市,也必須要有條形碼。
浙江省物品編碼中心主任胡遼克告訴記者,在1997年我省質監部門對市場條形碼的一次檢查中,竟發現有一半以上是假冒的。有的企業為了迎合消費者的心理,故意在商品上打上偽造的條形碼,以抬高商品檔次。一些超市也任憑這些“偽條形碼”商品流入市場,損害了部分消費者的權益。
雖然近幾年來商品條形碼得到了一定的規范,但目前仍有少數超市銷售的商品在使用假冒條形碼。胡遼克告訴記者,由于超市無法準確識別假冒條形碼,不僅耽誤了顧客結賬時間,手工輸入還容易出現差錯。同時因為產品沒有經過國家統一條形碼的認證,商品質量更是無法保證。
“店內碼”將會漸漸的退出超市
目前不少超市使用的“店內碼”也同樣影響著商品市場的規范管理。
記者在杭城的一些超市發現,不少如瓜子、糖果、蜜餞等散裝零食柜臺內的商品都沒有統一的條形碼,顧客把食品裝入塑料袋后,由營業員稱好份量后統一封口,再貼上一張條形碼。胡遼克告訴記者,這就屬于“店內碼”,是超市為方便結算內部制作的條形碼,在條碼數列排序和顏色尺寸上都跟國內統一條碼有一定區別。這些“店內碼”僅限于超市內使用,不具備流通性,無法與市場進行信息共享。
新的《商品條碼管理辦法》明確規定:生產者不得以店內條碼冒充商品條碼使用。質監部門建議,目前還在使用“店內碼”的超市要盡快更換成國家統一的商品條碼。
另外,新辦法還規定,今后銷售者不得以商品條碼的名義向供貨方收取進店費、上架費、信息處理費等“額外”費用,干擾商品條碼的推廣應用。
正規的條碼都是十三位數,即EAN/JAN條形碼
新辦法對商品條碼涵蓋的范圍做了調整,從原來的單指零售商品擴大到包括零售商品、非零售商品、物流單元、位置的代碼和條碼標識。
胡遼克建議廣大消費者,在購買有條形碼的商品時,首先要看清條碼數列,目前國內正規的條碼都是13位數,并且是以690到694打頭,如果顧客看到的條碼上不是這樣開頭的,就可能是假冒條碼。同時正規條碼大多是黑條白底,而假冒的就有紅條白底等各種顏色。
目前,浙江省質監部門已經準備了一種新型檢測商品條碼真偽的儀器,近期將對杭州市場上使用的條形碼進行一次抽檢,以進一步規范商品條形碼的使用,確護消費者權益。